多项跨境电商监管优化措施公布 广州被列入两项试点
据“海关发布”微信公众号11月27日消息,多项电商点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,跨境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,监管AG超玩会公布了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的优化多项监管措施,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。措施主要包括:
一、公布广州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
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被列企业,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,入两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“三、项试企业管理”项下第二款“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多项电商点跨境电商企业,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”的跨境要求。企业在申报环节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,监管并对真实性负责。优化
二、措施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
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,公布广州AG超玩会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、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、物流等电子信息,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,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三、扩大出口拼箱货物“先查验后装运”试点
在上海、杭州、宁波、厦门、青岛、郑州、武汉、长沙、广州、黄埔、成都、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“先查验后装运”监管模式试点。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(场地),先行接受海关查验,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。海关监管作业场所(场地)需建立货物入场、上架、装箱以及海关监管作业场所(场地)至口岸的物流运输等各环节信息实时采集系统,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,并与海关联网实时传输相应数据。
四、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
在北京、天津、大连、哈尔滨、上海、南京、杭州、宁波、合肥、福州、厦门、南昌、青岛、郑州、长沙、广州、深圳、黄埔、成都、乌鲁木齐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。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(9610模式)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,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(场地)。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企业应规范经营,具备企业生产作业系统数据并向海关开放或与海关信息化系统对接。
南方网、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
- ·“一签多行”实施已3个月 琴澳“双城生活”便利度UP!
- ·为生命“续航”!梅州热心市民捐献造血干细胞
- ·春节七天,梅州刑事、治安警情同比“双降”!点赞我们身后真正的“敬业福”
- ·大年初二,梅州市民“解锁”回娘家新方式
- ·最高支持1亿元!广州开发区、黄埔区发布“新质生产力30条”
- ·游园林赏盆景!来客天下,让你的春节过得“花样”多!
- ·1月梅州楼市量价齐跌!卖了1579套房子,销售均价为每平5200多元
- ·楼市优惠多!新能源车热销!春节,他们不打烊!
- ·被困超120小时,中国救援队伍在缅甸救出第9名幸存者
- ·年货供应充足,“菜篮子”有保障!记者节前走访梅城商超农贸市场发现...
- ·打造新标杆,力撑“中国铜箔之都”!“新春走基层•企业行”全媒体采风团走进嘉元科技
- ·最低5℃!前期“雨+冷”,后期阳光“上线”!春节天气画风是这样的→
- ·外交部:提醒在菲律宾及拟赴菲中国公民加强安全防范
- ·2021年广东省森林康养基地(试点)名单公布!梅州6基地上榜
- ·梅州保险业积极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!2021年全市保费收入66.54亿元赔付近20亿元
- ·2月21至23日报名!广东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招生信息公布